专家观点:液态法白酒应该叫“化工白酒”或“添加剂仿白酒”
文章来源:川酒网   发布日期:2021/12/27 11:13:00   浏览次数:2966

     关于酒精酒和纯粮酒,有人说,酒精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1,粮食酒的执行标准是GB/T10781(浓香酒为例),认清执行标准就没问题了,果真如此吗?

消费者一直比较关注酒精酒和纯粮酒的话题,而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网上也存着诸多观点。来看看白酒专家、高级工程师席玉老师从技术角度的分析。

   液态法白酒出现的历史原因

   六十年代的时候粮食非常的匮乏,国家为了解决白酒的供给,由轻工部牵头专门组织了科研课题小组,用粮食以外的替代产品进行白酒仿制生产的研究,经过技术攻关选用了最成功的方法之一,那就是用“香料+酒精”的方法可以生产出香气和味道与粮食白酒非常近似的所谓白酒,那么液态发白酒也就从此诞生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液态法白酒是在经济和社会非常落后的情况下,国家为了应急的一个手段。


   近年液态法白酒的状况

   借助于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产品风味创新,现在所使用的添加剂越来越多,其生产出的“液态法白酒”更像用粮食生产的“固态法白酒”其工艺也有了创新,由原来的“香精+酒精”变成了“酒精+香精串蒸“或再加粮食生产的“固态法白酒”勾兑,其目的就是赋予产品更多粮食酒的味道,从而让更多消费者无法鉴别是“液态法白酒”还是粮食生产的“固态法白酒”。当达到这样的效果,白酒企业往往会使用“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提高价格销售以此误导消费,其实这就是一种商业欺诈,也就是白酒企业非法获利的一种手段。

    从近年来媒体曝光大家可以获悉,被曝光的酒厂可以没有酒糟甚至是每天几十台酒精运输车在进出,或者酿造车间掩埋酒精管道。大型知名酒企一个个相继成为被告,实际状况就是消费者知情权被剥夺,面对问题白酒生产企业却又闪烁其辞,此种怪象却还在不断出现。


    用添加剂(香精香料)安全吗?

    首先说一下,“液态法白酒”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大多来自于精细化工行业,虽然是食用级的但存在着潜在的风险。比如,原来我们在白酒中允许使用的糖精钠、甜蜜素等,在经过若干年使用以后,国际卫生组织发现它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所以最后列入了“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目录”。

    那么,在白酒行业就形成了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既得利益者都会说它是安全的没有问题的,还有一部分专业学者认为,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是存在潜在的风险的,应该慎重使用更不应该滥用。

    为什么会用“液态法白酒”去冒充“固态法白酒”呢?

    这就是利益的驱动,以粮食生产的坤沙酱香白酒来说,五斤粮食一斤酒,粮食和酒曲的比例达到1:1、再按照12987工艺一年的生产周期、最少三年以上的储存期。如果出厂价格卖不到100块钱以上/斤,他肯定亏本。但是所谓的“液态法工艺”成本也就在几块钱,如果消费者鉴赏能力达不到,你就会将“液态法白酒”当成粮食生产“固态法白酒”消费,成为被欺诈对象。

    大家从近年媒体曝光的白酒厂欺诈案件来看,基本上都是用“酒精+香精”生产的“液态法白酒”去冒充“固态法白酒”,而且这些企业都是大型白酒企业。


    为什么液态法白酒应该叫做“化工白酒”或“添加剂仿白酒呢”

    在白酒行业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全部来自于精细化工行业,那么从产品标准的制定就应该体现他的产品原料及工艺特性,既然“液态法白酒”使用的就是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生产出的所谓白酒,那么你就应该叫做“化工白酒”或者就叫“添加剂仿白酒”。

    这个方面,我们可以看看辐照食品是怎么管理的,辐照食品出现于二战,因为战争的需要为了让食品不要变质,所以就用钴-60等放射性核素射线进行照射,处理以后食品就不会变质从而保证战争的需要。但是作为和平年代,关于这种食品存在的潜在风险在就出现了反对的声音,比如说日本,欧盟的有些国家是禁止使用和进口辐照食品的。基于这样的原因,就规定了在辐照食品的包装显著位置必须明确标注“辐照食品”字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去选择。


    我们的期待

    白酒行业当下的问题是,酒用添加剂(香精香料)在使用过程的风险评估体系缺失,液态法“GB/T20821”标准作为历史产物早已不适合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发展现状,也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宗旨相背离,对于个别人大肆吹捧酒用添加剂的行为是非常不负责任的的。加之这科技与技术的进步“液态法白酒"的风味口感越来越与粮食酒相近似,非专业人员是没办法进行鉴别的。

   所以液态发白酒,应该参照食品行业对“辐照食品”的管理,叫做“化工白酒"或者叫“添加剂仿白酒”更为贴切,并应该在产品标贴上明确标注,这样可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的消费,生产企业也用不住遮遮掩掩,把选择的权利让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