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新常态下白酒企业的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川酒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5/5/20 9:21:00 浏览次数:2663
论经济新常态下白酒企业的社会责任
李 堂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成都 610031)
摘 要:经济新常态是三十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而引起的一种必然如此的新态势。这种经济新常态必然引起白酒企业社会责任发生由“他要到我要”,由“偶在到常态”,由“点、线到面”状态的新变化,使社会责任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白酒企业应然、必须、本来的状态。这些新变化,新定位就必然要求白酒企业更新思想观念,积极适应新常态,勇于、善于担当起经济新常态下白酒企业新增社会责任,力求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同频共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白酒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协力共赢。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 白酒企业 社会责任
基金项目:2013年四川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社会责任与白酒企业经济效益关系研究》(项目编号:CJY13-13)
作者简介:李堂(1974-),男,四川宜宾人,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责任伦理学、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酒旅融合与数智非遗四川省文旅重点实验...[07-30]
- 共商白酒发展新局-川酒发展中心携手凸...[07-07]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应邀带队赴绵竹酒业...[06-14]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出席清香型白酒检评...[06-08]
- 川酒发展研究中心与川池集团股份有限公...[05-30]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在成都白酒产业学习...[05-18]
- 致泸合作:以提振消费为抓手助力泸州高...[05-17]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应邀出席“蜀酒文脉...[03-25]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应邀出席第四届中国...[03-24]
- 中心主任杨柳研究员应邀出席邛酒发展工...[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