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等4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09/6/9 17:56:00   浏览次数:3653
 

各学院及部门:

2009年度教育部哲社后期资助等4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认真阅读通知,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程序、注意事项及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在各类通知的附件查看。

2、请申报项目的专、兼职教师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部门申报人请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科技处。

3、请各二级学院按各类课题的要求认真审查,并草拟申报单位(学术委员会、科研管理部门等)意见,按每类课题要求报送材料份数的基础上多报一套材料,并附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和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的申报清单一份,于2009820统一报送科技处,同时通过OA提交与申报书一致的电子文档和申报清单至科技处周静,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川理工学院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200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411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申报单位、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以学校为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以下简称《申请一览表》)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每个申报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3.请各申报单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于2009830日前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提交。
  4.申报材料包括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5.申报其他注意事项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亦可咨询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四、结项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和结项办法》(教社科司函[2007]145号)相关规定办理结项手续。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段洪波,联系电话:010-66096625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010-5858119513910069317;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B区,邮编:100029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   
  附件4: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200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的函》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00九年六月一日

 

 

 

 

 

 

 

 

 

 

 

 

 

 

 

 

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共40项(详见附件)。
  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所在学校同意并提供担保,均可组织课题组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09815,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以上招标文件可向教育部委托的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索取,亦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二)投标要求
  1.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投标材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在确认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后,将7份投标材料分别装袋盖章密封(含1份原件),于2009830向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提交。
  四、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详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徐青森,联系电话:010-66096509
  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联系人:李建平,联系电话: 010-5858119513910069317。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1B区,邮编:100029
  
  附件1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招标课题
  附件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3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附件4 《关于受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材料的函》
  附件5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9年度投标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9年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向全国高校进行招标,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课题名称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基地依托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98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可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传真: 010-5880301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称《投标评审书》)可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五、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日期为2009830(以邮戳日期为准),投标者须在此日期前将《投标评审书》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按规定寄至: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研究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同时,请将《投标评审书》的电子文本发送至:moesk@bnu.edu.cn,并与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我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何健,联系电话:010-66097562

  附件12009年基地重大招标课题
  附件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00九年六月一日

 

 

 

 

 

 

 

 

 

 

 

 

 

 

关于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高校及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根据我司《关于省属高校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关事项的意见》(教社政司[2001]13号)中教育部以重点研究课题的方式对省属重点研究基地予以支持的精神,在2009年度规划项目中为16个经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的省属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设立1个项目,教育部资助7万元,依托高校以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参加基地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我司发文立项。
  请各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按照本基地的科研规划,认真组织课题论证和设计,填写《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由省厅科研主管部门填写意见,于20098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送(寄)至:北京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邮编:100875,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58803011(传真)。如邮寄,请保证在截止日期前收到,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本发送至moesk@bnu.edu.cn,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学校省部共建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社科司联系人:何健,联系电话:010-66097562

  附件: 《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00九年六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