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1年科技成果转化
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的引导性支持。根据《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发布申报指南如下:
一、支持范围
1、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四川的国内外科技成果,国家计划资助的重大科技项目成果,通过应用开发,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授权发明专利、新药和新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关系明晰,产学研结合,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和工程化应用项目。
3、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节能减排、资源再利用、清洁生产的成果推广或工程化应用项目。
4、省级以上认定的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的能力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企业主体、产权明晰,产学研结合;
2、企业投入该成果产业化开发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投入产出比大于2。
3、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 、申报材料
1、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附“2011年度四
川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议表”;
2、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内外技术现状、项目技术优势及创新性、投资预算、执行计划、商业模式或推广方案、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等)附“项目经费预算及效益预计表”;
3、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其他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6.附加材料要有针对性,不要提交与申报项目或企业无关的材料。注意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掌握在3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应在1年之内。
7、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
8.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四川省2011年技术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是根据 《四川省技术市场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设立,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转移机制,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性引导计划。
一、支持范围:
(一)开展技术市场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完善技术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技术转移平台的服务能力;
(二)组织多种形式的区域性或专业性成果推广、项目洽谈活动,对技术交易中实施效果较好的优秀项目,给予后补助;
(三)扶持技术中介机构的发展,对技术交易过程中需要进行知识产权评估、信用担保的项目给予无偿资助;
(四) 扶持技术产权登记和交易、成果供需信息发布平台、技术交易网络平台的信息化建设;
(五) 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市场统计的能力建设;
(六)开展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专业人员的培训。
二、申报对象:
四川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
1、四川省技术市场及成果交易计划项目申报书(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打印)。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1)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筹备方案)、项目计划审批文件;
(2)技术交易服务活动及成效证明材料;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四川省2011年应用基础研究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强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前瞻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的关键、共性问题,不断提升四川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四川科技与经济发展增强实力与后劲,特提出2011年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优先资助密切结合四川经济发展需求的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装备、新材料、生物工程、节能环保、减灾防灾、新能源和核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关系四川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对四川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研究。
支持重点:1、智能控制系统理论研究
2、应用软件开发工具与平台技术基础研究
3、数字网络电器基础技术的应用研究
4、先进制造理论与综合运用基础研究
5、工业加工新技术的基础研究
6、信息化、自动化制造技术平台研究
7、工业生产减排降耗关键技术研究
8、工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研究
9、纳米材料及其安全性的应用基础研究
10、环保建筑材料的开发应用研究
11、新型高分子材料的性能研究
12、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研究
13、中药验方筛选及经典方剂的应用基础研究
14、重大疾病的靶向药物研究
15、抗肿瘤天然活性药物研究
16、四川特色资源的应用基础研究
17、主要农作物基因育种技术研究
18、生态环境污染过程与修复机理研究
19、四川典型生态脆弱区生态的恢复与重建机理研究
20、丘陵地区水土流失防治机理研究
21、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技术的基础研究
22、新型储能材料与混合动力驱动研究
23、ITER6计划相关基础研究
24、核污染排放控制及核废物处理的基础研究
25、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基础研究
26、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基础研究
三、申报须知
1、项目申报人员当年只能申报一个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2、已承担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未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应验收后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必须在相关的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投入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并亲自参加项目的研究和实施中的日常调度活动。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相关的技术和研究职称,并有一定的研究专长。
4、项目申报单位可吸收国外留学人员或省外研究学者共同申报,但省内单位应作为项目的主持单位。
5、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本指南既是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者和评审、管理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也可作为各科研部门和单位科技工作者进行基础性研究选题和工作的参考。
四川省2011年国际科技合作与
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航空航天、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中医药、防灾减灾等领域。
二、申报要求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农业、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共性技术需求,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缩小差距,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围绕地方经济、科技发展需要,与产业发展需求结合紧密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紧密,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申报者优先;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与国外机构合作的基础,并从事相关研究两年以上;
3、申报单位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并能配套所需资金;
4、要求至少有3人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高素质高水平研究开发队伍;
5、已列入科技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议定书的项目或正在申请政府间科技合作的项目优先;
6、与外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优先;
7、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外方合作单位对合作项目有相应的技术、资金、设备等科技资源投入,中方项目承担单位应有项目自筹资金,鼓励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匹配资金;
8、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不支持软课题研究、基础建设和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
四、申报书要求
1、使用《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申报书》;
2、已列入科技部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议定书的项目,请提供科技部批准立项的复印件;
3、与外方已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请提供协议书中外文版本的复印件。
四川省2011年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工作取向,践行“技术就是经济”的理念,围绕“整合科技资源、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成果转化” 全省科技工作取向,开展立项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二、重点支持领域
1、“技术就是经济”理论研究
2、整合科技资源模式与对策研究
3、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研究
4、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研究
5、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对策研究
6、科技服务民生对策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由具备较强科研实力的专家、学者和具有成果推广应用条件的部门共同组成。
2、项目选题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必须立足于四川实际,立足服务“两个加快”,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可操作性。
3、课题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足够精力投入研究和管理,参加课题的评审答辩及课题实施中的日常调度等活动。课题主要研究人员,要具有知识的互补性和研究专长的协调性。
4、已经承担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超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承担新的软科学计划项目。
四川省2011年青年科技基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基金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内在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求实,勇于探索;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级(含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在学术上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对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或实际贡献;
6、申报的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创新性,有较强的应用前景,并具备必须的研究条件。
二、资助重点
1、重点资助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及生物农业、新能源、核技术(特别参与ITER计划相关研究)等高新技术领域科技人员;
2、优先资助对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科技支撑的科技人员及其项目,包括防震减灾、生态环境修复、科技增粮、民生科技、生产恢复与重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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